(一)功能定位
1.法人地位。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原有机构设置和机构名称不变,法人资格不变。法定代表人可由牵头医院负责人担(兼)任。
2.职工身份,成员单位职工身份不变,原有的财政供给渠道不变。
3.建立县城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,定期协商的议事决策制度。
(二)运营管理
4.行政、人员、财务、质量、药械、信息系统六个方面统一管理。
5.制定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内部流程与规范,使群众就医便捷有序,建立转诊病种目录,加强转诊质量管理。
6.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。
7.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,对群众健康管理精准个性化实施。